谷字概述
〔谷〕字拼音是(gǔ),部首是谷部,总笔画是7画。
〔谷〕字是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“八、人、口”,五行属木。
〔谷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的部分象水形而不全,表示刚从山中出洞而尚未成流的泉脉;下面象谷口。“谷”是汉字部首之一。本义是两山之间狭长而有出口的低地,往往包含一个流域。
〔谷〕字仓颉码是COR,五笔是WWKF,四角号码是80608,郑码是OOJ,中文电码是6253,区位码是2540。
〔谷〕字的UNICODE是U+8C37,位于UNICODE的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(基本汉字),10进制: 35895,UTF-32:00008C37,UTF-8:E8 B0 B7。
〔谷〕字在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的一级字表中,序号0798,属常用字。
〔谷〕字异体字是䅽、噱、穀、𠔌、𡵾。
相关推荐
汉字解释
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中 部首:谷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846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89頁,第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65頁,第1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古祿切,音穀。《說文》:泉出通川爲谷。从水半見,出於口。《韻會》:兩山閒流水之道也。《爾雅・釋水》:水注谿曰谷。【疏】謂山谷中水注入㵎谿也。《易・井卦》:井谷射鮒。【註】谿谷出水,從上注下。《公羊傳・僖三年》:桓公曰:無障谷。【註】水注川曰溪,注溪曰谷。《禮・祭法》:山林、川谷、丘陵,民所取財用也。老子《道德經》:江海所以能爲百谷王者,以其善下之。
义又,谷水。《管子・度地篇》:山之溝,一有水,一無水者,命曰谷水。
义又,暘谷,日所出處;昧谷,日所入處。《書・堯典》:分命羲仲宅嵎夷,曰暘谷;分命和仲宅西,曰昧谷。
音又,《集韻》:窮也。《詩・大雅》:進退維谷。【疏】谷謂山谷、墜谷,是窮困之義。
义又,《廣韻》:養也。老子《道德經》:谷神不死。
义又,《爾雅・釋天》:東風謂之谷風。《詩・邶風》:習習谷風。《詩詁》:風出谷中也。【疏】谷之言穀。穀,生也,生長之風也。《前漢・王莽傳》:其夕穀風迅疾。師古曰:卽谷風。
义又,《韻會》:竹溝曰谷。《前漢・律歷志》:黃帝使伶倫取竹之解谷。【註】解,脫也;谷,溝也 —— 取竹之無谷節者。一說解谷,昆侖之北谷名也。
义又,壑谷,窟室也。《左傳・襄三十年》:鄭伯爲窟室夜飮。朝者曰:公安在。其人曰:吾公在壑谷。【註】地室也。
义又,人足內踝前後一寸陷中,曰然谷穴。《奇經考》:隂蹻之脈,起于跟中足少陽然谷穴之後。
义又,地名。《春秋・定十年》:公會齊侯于夾谷。【杜註】卽祝其也。
义又,郡縣名。《前漢・地理志》:上谷郡,秦置。《魏書・地形志》:谷陽縣,屬陳留郡。
义又,山名。《山海經》:波谷山者,有大人之國。
义又,姓。漢有谷永。又,複姓。金有夾谷謝奴。《金國語・姓氏解》㊟〔應為《金史・列傳》第七十三〈金國語解・姓氏〉〕:夾谷曰仝。
音又,《廣韻》:余蜀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兪玉切,𡘋音欲 —— 義與《說文》、《爾雅》同。
音又,姓。北魏有谷渾氏。又,吐谷渾氏。《金壷字考》:音突浴魂。
音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盧谷切,音鹿。《史記・匈奴傳》:置左右谷蠡王。【註】谷蠡,音鹿離。
音又,叶乞約切,音却。《史記・龜筴傳》:有介之蟲,置之谿谷;收牧人民,爲之城郭㊟〔「收」字為「故」字之訛。本作:故牧人民,爲之城郭〕。
音又,叶魚律切,音聿。《易林》:鹿畏人匿,俱入深谷;命短不長,爲虎所得。
音《音學五書》:山谷之谷,雖有穀、欲二音,其實欲乃正音。《易》井谷,陸德明一音浴;《書》暘谷,一音欲;《左傳》南谷中,一音欲;《史記・樊噲傳》橫谷,《正義》音欲;〈貨殖傳〉谷量牛馬,《索隱》音欲;苦縣〈老子銘〉書谷神作浴神 —— 是也。轉平聲則音臾,上聲則音與,去聲則音裕。今人讀谷爲穀,而加山作峪乃音裕,非。
卷目:考證・酉集中 部首:谷部
愛日堂藏本: 第685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71頁,第9字
《公羊傳・僖三年》桓公曰,無障谷。〔註〕水注川曰溪,注溪曰谷。
謹照原文溪改谿。
《左傳・襄三十年》鄭伯爲窟室夜飮,朝者曰,公安在,其人曰,吾公在壑谷。〔註〕地室也。
謹照原文鄭伯下增有字。安在改焉在。
注解
〔谷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中,康熙部首是谷部。
〔谷〕字拼音是gǔ,上下结构。
〔谷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的部分象水形而不全,表示刚从山中出洞而尚未成流的泉脉;下面象谷口。“谷”是汉字部首之一。本义是两山之间狭长而有出口的低地,往往包含一个流域。
〔谷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gǔ] ⑴ 两山间的夹道或流水道,或指两山之间⑵ 喻困境⑶ 庄稼和粮食的总称⑷ 粟的别称,亦指稻的子实⑸ 姓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一下反切古祿切頁碼第382頁,第8字續丁孫
谷
泉出通川爲谷。从水半見,出於口。凡谷之屬皆从谷。
附注按:字形像水流出窪之形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二反切孤速反頁碼第928頁,第5行,第1字述
泉出通巛爲谷。從水,半見出於口。凡谷之屬,皆從谷。
鍇注臣鍇曰:「指事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一下反切古祿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2278頁,第5字許惟賢第991頁,第7字
泉出通川爲谷。
段注《釋水》曰:水注川曰谿。注谿曰谷。許不言谿者,許以谿專係之山豄無所通也。川者,毌穿通流之水也。兩山之閒必有川焉。詩。進𨓤維谷。叚谷爲鞫。《毛傳》曰:谷,竆也。卽《邶風傳》之鞫,竆也。
从水半見出於口。
段注此會意。古祿切。三部。亦音浴。
凡谷之屬皆从谷。
字形解说
甲骨文之,上像水形,下從口。從口比擬為水流的出口處;
僅像水流之形,沒獨立的形、音、義,只是一個實象的符號而已。因此,當兩者結合成
,正可表現水流的通道。金文、戰國文字之谷,承自甲、金文之形,顯而易見。篆文將該字上方的水流誇張作「
」,稍失其形。隸書三例,一、二例承自於古文字,當無可疑;第三例形變作
,將下方的兩筆連成一筆,就和原形差了不少。楷書沿自隸書,將下方的水形交接,比之隸書
連成一筆,還是比較接近原形。以上諸形,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。在六書中屬於合體象形。
谷字的相关索引
| # | 书籍 | 索引 |
|---|---|---|
| 1 | 汲古閣本 | 第755頁,第6字 |
| 2 | 陳昌治本 | 第964頁,第1字 |
| 3 | 黃侃手批 | 第726頁 |
| 4 | 說文校箋 | 第500頁,第7字 |
| 5 | 說文考正 | 第453頁,第7字 |
| 6 | 說文今釋 | 第1665頁,第3字 |
| 7 | 說文約注 | 第2818頁,第1字 |
| 8 | 說文探原 | 第5642頁,第2字 |
| 9 | 說文集注 | 第2427頁,第2字 |
| 10 | 說文標整 | 第300頁,第5字 |
| 11 | 標注說文 | 第481頁,第5字 |
| 12 | 說文注箋 | 第4015頁,第1字 |
| 13 | 說文詁林 | 第11290頁【補遺】第17717頁 |
| 14 | 通訓定聲 | 第1487頁,第2字 |
| 15 | 說文義證 | 第996頁【崇文】第3981頁 |
| 16 | 說文句讀 | 第1631頁 |
| 17 | 說文新證 | 第809頁,第2字 |
| 18 | 古字詁林 | 第九冊,第301頁,第3字 |
| 19 | 古字釋要 | 第1058頁,第4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