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字概述
〔名〕字拼音是(míng),部首是夕部,总笔画是6画。
〔名〕字是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“夕、口”,五行属水。
〔名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甲骨文字形。从口夕。本义是自己报出姓名;起名字。
〔名〕字仓颉码是NIR,五笔是QKF,四角号码是27602,郑码是RSJ,中文电码是0682,区位码是3591。
〔名〕字的UNICODE是U+540D,位于UNICODE的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(基本汉字),10进制: 21517,UTF-32:0000540D,UTF-8:E5 90 8D。
〔名〕字在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的一级字表中,序号0505,属常用字。
〔名〕字反义词是实,异体字是䫤、命、詺、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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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字解释
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丑集上 部首:口部
武英殿刻本: 第408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75頁,第9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03頁,第7字
音《唐韻》:武幷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彌幷切;《正韻》:眉兵切,𡘋音詺。《說文》:自命也,从口、从夕。夕者,冥也,冥不相見,故以口自名。《玉篇》:號也。《廣韻》:名,字也。《春秋・說題》:名,成也。《左傳・桓六年》:九月丁卯,子同「生」,公問名于申繻㊟〔「子同生」下有「以大子生之禮舉之,接以大牢,卜士負之,士妻食之,公與文姜宗婦命之」二十八字。原文作「九月丁卯,子同生,以大子生之禮舉之,接以大牢,卜士負之,士妻食之,公與文姜宗婦命之,公問名于申繻」〕。對曰:名有五,有信、有義、有象、有假、有類。
义又,自呼名也。《禮・曲禮》:父前子名,君前臣名。
义又,呼人之名也。《禮・曲禮》:國君不名卿老世婦。
义又,名譽也。《易・乾卦》:不易乎世,不成乎名。
义又,《春秋・說題》:名,大也。《書・武成》:吿于皇天后土,所過名山大川。【疏】山川大乃有名,名大互言之耳。
义又,名號也。《儀禮・士昏禮》:請問名。【疏】問名,問姓氏也。名有二種,一是名字之名,一是名號之名。孔安國註《尚書》以舜爲名,鄭君《目錄》以曾子爲姓名,亦據子爲名,皆是名號爲名者也。今以姓氏爲名,亦名號之類㊟〔「疏」文為略引,原文作:言「問名」者,問女之姓氏,不問三月之名,故下記問名,辭云「某既受命,將加諸卜,敢請女為誰氏」,鄭云:「誰氏者,謙也。不必其主人之女。」是問姓氏也。然以姓氏為名者,名有二種:一者是名字之名,三月之名是也;一者是名號之名,故孔安國注《尚書》以舜為名,鄭君《目錄》以曾子為姓名,亦據子為名,皆是名號為名者也。今以姓氏為名,亦名號之類也〕。〈周語〉:有不貢,則修名。【註】名爲尊𤰞職貢之名號。
义又,號令也。〈周語〉:言以信名。【註】信,審也;名,號令也。
义又,文字也。《儀禮・聘禮》:不及百名書于方。【註】名書,文也,今謂之字。【疏】名者,卽今之文字也。《周禮・秋官・大行人》:諭書名㊟〔「諭」,原文作「諭」〕。【註】書名,書之字也,古曰名。
义又,《春秋・解題》:名,功也。〈周語〉:勤百姓以爲己名。【註】功也。
义又,《釋名》:名,明也,明實事使分明也。
义又,《爾雅・釋訓》:目上爲名。【註】眉眼之閒。《說文》引《詩・齊風》作猗嗟䫤兮。
义又,姓。《廣韻》:《左傳》楚大夫彭名之後,唐名初撰《公侯政術》十卷。
义又,與命通。《史記・天官書》:免七命。【註】免星有七名。又,〈張耳傳〉:兦命遊外黃。【註】脫名逃籍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忙經切,音冥 —— 與銘同,志也。詳金部銘字註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彌正切,洺去聲 —— 與詺同,目諸物也。詳言部詺字註。
音又,叶彌延切,音綿。〈道藏歌〉:𤣥挺自嘉會,金書東華名;賢安密所戒,相期陽洛汧。
音又,叶莫陽切,音𨦵。韓愈〈曹成王𥓓辭〉:子父易封,三王守名;延延百載,以有成王。
音又,叶必仞切,音儐。張華〈鮑元泰誄〉:烈考中丞,妙世顯名;峩峩先生,誕資英俊。
卷目:考證・丑集上 部首:口部
愛日堂藏本: 第90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41頁,第3字
《周語》有不貢,則修名。〔註〕名爲尊𤰞職貢之名號。
謹照原文爲改謂。
注解
〔名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上,康熙部首是口部。
〔名〕字拼音是míng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夕、口。
〔名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甲骨文字形。从口夕。本义是自己报出姓名;起名字。
〔名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míng] ⑴ 人或事物的称谓⑵ 起名字:“秦氏有好女,自~为罗敷”。⑶ 做某事时用来作依据的称号⑷ 叫出,说出⑸ 声誉⑹ 有声誉的,大家都知道的⑺ 占有⑻ 量词,用于人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二上反切武幷切頁碼第41頁,第21字續丁孫
名
自命也。从口从夕。夕者,冥也。冥不相見,故以口自名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三反切彌并反頁碼第126頁,第2行,第2字述
自命也。從夕、口。夕者,冥也,冥不相見,故以口自名。
鍇注臣鍇按:古人云「命世者名是」是也,此會意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二上反切武幷切古音第十部頁碼第224頁,第4字許惟賢第99頁,第4字
自命也。
段注《祭統》曰:夫鼎有銘。銘者,自名也。此許所本也。《周禮》小祝故書作銘。今書或作名。《士喪禮》古文作銘。今文皆爲名。按死者之銘。以緇長半幅。緽末長終幅。廣三寸。書名于末曰:某氏某之柩。此正所謂自名。其作器刻銘。亦謂稱揚其先祖之德。著己名於下。皆衹云名已足。不必加金旁。故許君於《金部》不錄銘字。從周宫今書,禮今文也。許意凡經傳銘字皆當作名矣。鄭君注經乃釋銘爲刻。劉熙乃云:銘,名也。記名其功也。呂忱乃云:銘,題勒也。不用許說。
从口夕。夕者冥也。冥不相見。
段注冥,幽也。
故㠯口自名。
段注故从夕口會意。武幷切。十部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或以為名與命同,命从令、口,从卪,名亦當从卪口。
古人命、名二字義近,相假借。命从卪,或謂名亦當从卪作名。其說較《說文》為長。銘字《說文》所無,蓋古只用名字。然銘字古書已屢見之矣。
古人命、名二字義近。命从卪,或謂名亦从卪,說較《說文》是。銘,《說文》無,但古書已屢見之矣。
白话解释
名,自称。字形采用“口、夕”会义。夕,天黑。天黑了人们不相见,所以用嘴向别人说自己的名。
字形解说
從甲骨文到楷書,名字字形都是從口、從夕。口是嘴巴,指發聲的器官;夕是黃昏,指時辰。表示天黑時看不清對方,打招呼時乃自報姓名。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。
名字的相关索引
| # | 书籍 | 索引 |
|---|---|---|
| 1 | 汲古閣本 | 第76頁,第9字 |
| 2 | 陳昌治本 | 第116頁,第10字 |
| 3 | 黃侃手批 | 第103頁 |
| 4 | 說文校箋 | 第54頁,第3字 |
| 5 | 說文考正 | 第47頁,第4字 |
| 6 | 說文今釋 | 第164頁,第4字 |
| 7 | 說文約注 | 第307頁,第3字 |
| 8 | 說文探原 | 第768頁,第1字 |
| 9 | 說文集注 | 第252頁,第4字 |
| 10 | 說文標整 | 第31頁,第10字 |
| 11 | 標注說文 | 第53頁,第5字 |
| 12 | 說文注箋 | 第423頁,第1字 |
| 13 | 說文詁林 | 第2129頁【補遺】第16302頁 |
| 14 | 通訓定聲 | 第3453頁,第2字 |
| 15 | 說文義證 | 第124頁【崇文】第493頁 |
| 16 | 說文句讀 | 第157頁 |
| 17 | 章授筆記 | 第64頁,第4字 |
| 18 | 古字詁林 | 第二冊,第22頁,第2字 |
| 19 | 古字釋要 | 第126頁,第11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