辟字详情
辟
辟字概述
〔辟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(bì、pì),部首是辛部,总笔画是13画。
〔辟〕字是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“𡰪、辛”,五行属水。
〔辟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小篆字形,从卩,从辛,从口。“卩”,音 jié,甲骨文象人曲膝而跪的样子。“辛”,甲骨文象古代酷刑用的一种刀具。本义是法律,法度。
〔辟〕字仓颉码是SRYTJ,五笔是NKUH,四角号码是70241,郑码是XMJS,中文电码是6582,区位码是1757。
〔辟〕字的UNICODE是U+8F9F,位于UNICODE的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(基本汉字),10进制: 36767,UTF-32:00008F9F,UTF-8:E8 BE 9F。
〔辟〕字在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的一级字表中,序号3037,属常用字。
〔辟〕字异体字是嬖、避、闢、𠈳、𠊕、𠊸、𠮃、𦜺、𨐓、𨐝、𨐢、𨐨、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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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字解释
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下 部首:辛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996頁,第10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51頁,第6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234頁,第23字
音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必益切,音璧。《廣韻》:君也。《爾雅・釋訓》:皇王后辟,君也。天子諸侯通稱辟。《書・大甲》:克左右厥辟。《詩・小雅》:百辟爲憲。《集韻》或作𨐝。
义又,人稱天曰辟。《詩・大雅》:蕩蕩上帝,下民之辟。
义又,妻稱夫亦曰辟。《禮・曲禮》:妻祭夫曰皇辟。
义又,《說文》:法也。《書・酒誥》:越尹人祇辟。【註】正身敬法也。
义又,明也。《禮・王制》:天子曰辟廱。【註】辟,明也。廱,和也。使天下之人皆明達和諧也。又,〈祭統〉:對揚以辟之。【註】對,遂也。辟,明也。言遂揚君命,以明我先祖之德也。
义又,徵辟也。《後漢・鍾皓傳》:前後九辟公府,皆不就。《晉書・王褒傳》:三徵七辟。
义又,星名,與璧同。《禮・月令》:仲冬之月日在斗昏東辟中。
义又,姓。
音又,《廣韻》:普擊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匹辟切;《正韻》:匹亦切,𡘋音僻 —— 與僻同,偏也、邪也。《禮・玉藻》:非辟之心,無自入也。《左傳・昭六年》:楚辟我衷,若何效辟。【註】辟,邪也。衷,正也。
义又,傾也、側也。《禮・曲禮》:辟咡詔之。【註】謂傾頭與語也。
义又,威儀習孰少誠實曰辟。《論語》:師也辟。【又】友便辟。
义又,辟名,空名也。《周禮・天官》:凡失財用物辟名者。【註】辟名,詐爲書,以空作見文書,與實不相應也。
义又,𠛬也。《書・君陳》:辟以止辟。《周禮・秋官・小司𡨥》:以八辟麗邦法。
义又,與闢通。《孟子》:辟土地。
义又,辟除行人也。《周禮・秋官》:王燕出入,則前車而辟。《孟子》:行辟人可也。
义又,衆人驚退也。《史記・項羽紀》:人馬俱驚,辟易數里。【註】言人馬開張易舊處也。
义又,鞭辟,策勵也。程子曰:學要鞭辟近裏。朱子曰:辟如驅辟一般,大約要鞭督向裏去。
义又,與擗通。拊胷也。《詩・邶風》:寤辟有摽。《禮・檀弓》:辟踊。
义又,與躄通。足病不能行也。賈誼〈治安策〉:非亶倒縣而已。又,類辟。
义又,辟歷,雷聲。別作霹靂。
音又,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𡘋毗義切。與避同。《詩・魏風》:宛然左辟。【註】讓而避者必左。《禮・儒行》:內稱不辟親,外舉不辟怨。
义又,與睥同。《史記・灌夫傳》:辟睨兩宮閒。【註】與睥睨同。邪視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𡘋匹智切,與譬同。《禮・坊記》:君子之道,辟則坊與。《中庸》:辟,如行遠。
音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博厄切,音百。《禮・內則》:麕爲辟雞。【註】聶而切之也。
义又,與擘同。析裂也。《禮・喪大記》:爲三不辟。【註】大斂之絞既小,不復擘裂其末。
音又,《正韻》:莫禮切,音米 —— 與弭同。《禮・郊特牲》:有由辟焉。【註】謂弭災兵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:頻彌切;《正韻》:蒲麋切,𡘋音皮 —— 與紕同,帶之緣飾也。《禮・玉藻》:天子素帶朱裏終辟。【註】辟,緣也。終,竟也。天子熟絹爲帶,用朱于裏,終此帶盡緣之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必郢切,音丙 —— 除也。《莊子・庚桑楚》:至信辟金。
卷目:考證・酉集下 部首:辛部
愛日堂藏本: 第713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72頁,第27字
又與擘同。析裂也。《禮・喪大記》爲三不辟。〔註〕大斂之絞旣小,不復擘裂其末。
謹按爲三二字文義未全,謹照原文爲三上增絞一幅三字。註改疏。
注解
〔辟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辛部。
〔辟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bì、pì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𡰪、辛。
〔辟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小篆字形,从卩,从辛,从口。“卩”,音 jié,甲骨文象人曲膝而跪的样子。“辛”,甲骨文象古代酷刑用的一种刀具。本义是法律,法度。
〔辟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bì] ⑴ 君主⑵ 指君主招来,授予官职⑶ 古同“避”,躲,设法躲开。⑷ 古同“睥”,睥睨。㈡ [pì] ⑴ 开发建设⑵ 驳斥,排除⑶ 透彻⑷ 法,刑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九上反切必益切頁碼第301頁,第9字續丁孫
辟
法也。从卪从辛,節制其辠也;从口,用法者也。凡辟之屬皆从辟。
附注按:今為「闢」的簡化字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七反切𤰞僻反頁碼第750頁,第6行,第1字述
法也。從卩、辛。節制其辠也。從口,用法者也。凡辟之屬,皆從辟。
鍇注臣鍇曰:「口以理之,會意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九上反切必益切古音第十六部頁碼第1727頁,第1字許惟賢第756頁,第1字
法也。
段注法當作灋。《小雅》。辟言不信。《大雅》。無自立辟。傳皆曰:辟,法也。又《文王有聲》箋,抑箋,《周禮・鄉師》注,戎右注,《小司寇》注,《曲禮》下注皆同。引伸之爲罪也。見《釋詁》。謂犯法者,則執法以罪之也。又引伸之爲辟除。如《周禮》閽人爲之辟,《孟子》行辟人,以及辟寒,辟惡之類是也。又引伸之爲盤辟。如《禮經》之辟,鄭注逡遁是也。又引伸爲一邊之義。如《左傳》曰闕西辟是也。或借爲僻。或借爲避。或借爲譬。或借爲闢。或借爲壁。或借爲襞。
从卪辛。節制其辠也。
段注節當作卪。俗所改也。以卪制說卪。以辠說辛。辛从䇂。䇂,辠也。故辛亦訓辠。
从口。
段注句。
用法者也。
段注用法上當再出口字。以用法說从口。辟合三字會意。必益切。十六部。
凡辟之屬皆从辟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辟【闢】。
法也。因法令由君出,故辟亦訓君。
字形解说
金文作,由「門」、「
」二字構成。所從
乃
的訛誤,
是
的初文。從門,示開發缺口之義。從
,示開發的動作。會二字得開發之義。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。戰國文字承之金文,門形略有變易,
形亦訛變。篆文作
,由「門」、「辟」二字構成。從辟聲,注明音讀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
辟字的相关索引
| # | 书籍 | 索引 |
|---|---|---|
| 1 | 汲古閣本 | 第592頁,第2字 |
| 2 | 陳昌治本 | 第749頁,第6字 |
| 3 | 黃侃手批 | 第572頁 |
| 4 | 說文校箋 | 第383頁,第7字 |
| 5 | 說文考正 | 第361頁,第1字 |
| 6 | 說文今釋 | 第1298頁,第2字 |
| 7 | 說文約注 | 第2223頁,第2字 |
| 8 | 說文探原 | 第4478頁,第1字 |
| 9 | 說文集注 | 第1918頁,第1字 |
| 10 | 說文標整 | 第234頁,第14字 |
| 11 | 標注說文 | 第373頁,第7字 |
| 12 | 說文注箋 | 第3098頁,第1字 |
| 13 | 說文詁林 | 第9044頁【補遺】第17371頁 |
| 14 | 通訓定聲 | 第2140頁,第3字 |
| 15 | 說文義證 | 第774頁【崇文】第3093頁 |
| 16 | 說文句讀 | 第1229頁 |
| 17 | 說文新證 | 第713頁,第1字 |
| 18 | 章授筆記 | 第378頁,第5字 |
| 19 | 古字詁林 | 第八冊,第130頁,第1字 |
| 20 | 古字釋要 | 第865頁,第2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