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字概述
〔目〕字拼音是(mù),部首是目部,总笔画是5画,是独体字。
〔目〕字是独体字,五行属水。
〔目〕字造字法是象形。甲骨文和小篆字形。象眼睛形,外边轮廓象眼眶,里面象瞳孔。小篆处理为线条。先秦时期多用“目”,两汉以后,用眼逐渐多起来。“目”具有书面语色彩。本义是眼睛。
〔目〕字仓颉码是BU,五笔是HHHH,四角号码是60101,郑码是LA,中文电码是4158,区位码是3631。
〔目〕字的UNICODE是U+76EE,位于UNICODE的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(基本汉字),10进制: 30446,UTF-32:000076EE,UTF-8:E7 9B AE。
〔目〕字在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的一级字表中,序号0236,属常用字。
〔目〕字的近义词是纲,异体字是𡇡、𥃦、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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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字解释
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午集中 部首:目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911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798頁,第25字
標點整理本: 第756頁,第1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莫六切,音牧。《說文》:人眼,象形,重童子也。《春秋・元命苞》:肝之使也。《韓詩外傳》:心之符也。《禮・郊特牲》:氣之淸明者也。《易・說卦》:離爲目。【註】南方之卦主視,故爲目。《書・舜典》:明四目。【註】廣四方之視,以決天下壅蔽。
义又,《博雅》:視也。凡注視曰目之。《史記・陳丞相世家》:陳平去楚,渡河,船人疑其有金,目之。
义又,動目以諭也。《前漢・高帝紀》:范增數目羽擊沛公。
义又,含怒側視也。《周語》:國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。
义又,《小爾雅》:要也。《周禮・春官》:簭人掌三易,以辨九簭之名,四曰巫目。【疏】是要目之事。
义又,見也。《公羊傳・桓二年》:內大惡諱,此其目言之何,遠也。【註】目,見也,斥見其惡也。
义又,稱也。《榖梁傳・隱元年》:段,鄭伯弟也。以其目君,知其爲弟也㊟〔「段,鄭伯弟也」下脫「何以知其為弟也。殺世子、母弟目君」一十四字〕。【註】謂稱鄭伯。
义又,條目。《論語》:請問其目。【註】條件也。《前漢・劉向傳》:校中祕書,各有條目。
义又,節目。《禮・學記》:善問者如攻堅木,先其易者,後其節目。方氏曰:節則木理之剛,目則木理之精。
义又,題目。《後漢・許劭傳》:曹操微時,常求劭爲己目。【註】命品藻爲題目。《晉書・山濤傳》:甄拔人物,各有題目,時稱山公啓事。
义又,凡目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小宰》:師掌官成以治凡,司掌官法以治目。《公羊傳・僖五年》:一事而再見者,前目而後凡也。《春秋繁露》:目者,偏辨其事也;凡者,獨舉其事也。
义又,科目。《舊唐書・懿宗紀》:以宋震、胡德融,考科目舉人。《宋史・選舉志》:宋之科目有進土、有諸科、有武舉,常選外又有制科、有童子舉,而進士得人爲盛。
义又,黃目,周彝名。《禮・明堂位》:鬱尊用黃目。
义又,暉目,鴆鳥也。《淮南子・繆稱訓》:暉目知晏。【註】晏,無雲也。天將晏靜,暉目先鳴。
义又,比目,魚名。不比不行。亦謂之鰈。見《爾雅・釋地》:。
义又,橫目,傅草別名;鬼目,苻草別名。俱見《爾雅・釋草》:。
义又,海外有一目國,一目中其面而居。見《山海經》:。
义又,天目,山名。《元和地志》:上有兩峰,峰頂各一池,若天左、右目。
义又,縣名。《前漢・地理志》:河目縣,屬幷州。
义又,州名。《唐書・地理志》:目州隷隴右道。
义又,姓。《潛夫論》:目夷氏,子姓,宋微子後。
义又,目宿,草名。通作𥄕。《前漢・西城傳》馬耆目宿,《史記・大宛傳》作苜蓿。
音又,叶莫筆切,音密。夏侯湛〈抵疑〉:心有窮志,貌有飢色。吝江河之流,不以躍舟船之檝;惜東壁之光,不以寓貧婦之目。
注解
〔目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午集中,康熙部首是目部。
〔目〕字拼音是mù,独体字。
〔目〕字造字法是象形。甲骨文和小篆字形。象眼睛形,外边轮廓象眼眶,里面象瞳孔。小篆处理为线条。先秦时期多用“目”,两汉以后,用眼逐渐多起来。“目”具有书面语色彩。本义是眼睛。
〔目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mù] ⑴ 眼睛⑵ 看,视⑶ 想要达到的地点、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⑷ 大项中再分的小项⑸ 名称⑹ 标题⑺ 生物学分类系统上所用的等级之一,在“纲”以下,“科”以上⑻ 孔眼⑼ 指为首的人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四上反切莫六切頁碼第104頁,第1字續丁孫
目
人眼。象形。重童子也。凡目之屬皆从目。
𭍞
古文目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(古文)囗象面,中象眉目。江沅曰,外象匡,內象𣮌目。」徐灝箋:「小篆从古文變耳。『目』篆本橫體,因合於偏旁,而易橫為直。」
蔣注重童子。重瞳子。《史記・項羽本紀論》:「吾聞之周生曰『舜目蓋重瞳子』,又聞項羽亦重瞳子。羽豈其苗裔邪?」裴駰集解引《尸子》:「舜兩眸子,是謂重瞳。」《漢書・陳勝項籍傳贊》:「周生亦有言,『舜蓋重童子』,項羽又重童子,豈其苗裔邪?」顏師古注:「童子,目之眸子。」《梁書・沈約傳》:「約左目重瞳子……聰明過人。」《新五代史・南唐世家・李煜》:「煜字重光……豊額、騈齒,一目重瞳子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七反切莫叔反頁碼第272頁,第5行,第1字述
人目也。象形。重童子也。凡目之屬,皆從目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272頁,第6行,第1字述
古文目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四上反切莫六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516頁,第3字許惟賢第231頁,第5字
人眼也。象形。重,童子也。
段注象形,緫言之。嫌人不解二。故釋之曰:重其童子也。《釋名》曰:瞳,重也。膚幕相裹重也。子,小稱也。主謂其精明者也。或曰眸子。眸,冒也。相裹冒也。按人目由白而盧,童而子。層層包裏。故重畫以象之。非如《項羽本紀》所云重瞳子也。目之引伸爲指目,條目之目。莫六切。三部。
凡目之屬皆从目。
古文目。
段注口象面。中象眉目。江沅曰:外象匡。内象𣮌目。
白话解释
目,人的眼睛。字形像眼睛的形状。突出了瞳子形象。所有与目相关的字,都采用“目”作边旁。,这是古文的“目”字。
字形解说
甲骨文、金文之目,外像眼眶,內像眼珠,正像人眼的樣子。金文又一例以直立表現,是戰國文字、篆文之形所本。隸書、楷書之形沿之,形體未變。古文作,外像眼眶,內像睫毛、眼珠、瞳孔,仍屬象形。以上諸形,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。在六書中屬於象形。
目字的相关索引
| # | 书籍 | 索引 |
|---|---|---|
| 1 | 汲古閣本 | 第202頁,第4字 |
| 2 | 陳昌治本 | 第276頁,第3字 |
| 3 | 黃侃手批 | 第218頁 |
| 4 | 說文校箋 | 第135頁,第5字 |
| 5 | 說文考正 | 第130頁,第5字 |
| 6 | 說文今釋 | 第460頁,第2字 |
| 7 | 說文約注 | 第785頁,第1字 |
| 8 | 說文探原 | 第1854頁,第1字 |
| 9 | 說文集注 | 第667頁,第1字 |
| 10 | 說文標整 | 第81頁,第5字 |
| 11 | 標注說文 | 第133頁,第5字 |
| 12 | 說文注箋 | 第998頁,第2字 |
| 13 | 說文詁林 | 第3779頁【補遺】第16567頁【補編】第14882頁 |
| 14 | 通訓定聲 | 第1176頁,第2字 |
| 15 | 說文義證 | 第271頁【崇文】第1081頁 |
| 16 | 說文句讀 | 第387頁 |
| 17 | 說文新證 | 第261頁,第2字 |
| 18 | 古字詁林 | 第三冊,第778頁,第3字 |
| 19 | 古字釋要 | 第350頁,第5字 |